第二百二十一章-《被疯批王爷丢乱葬岗,他却变我舔狗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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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伸过来的那只手,细嫩白皙,乍一眼便可以看出未沾过阳春水。

    五指修长,指尖还有粉色的丹蔻。

    在阳光下,柔夷是能令男人忍不住动心的地步。

    林镇海在一旁差点将牙咬碎。

    有些人进宫不过几日,命好,一来就能叫宫里头无人敢招惹的长公主瞧上。

    长公主连手都伸到他面前了!

    不像他,在宫里呆了大半辈子,稍微不花点心思,都挤不到皇后娘娘跟前去。

    人比人,气死人!

    这个季萧若是得了势,可也都是自己的功劳。

    不行,他找个机会一定要私下跟季萧聊聊,免得他忘记了自己这个恩人!

    可是这季萧明显是个蠢的。

    也不知是真蠢,还是胆子太小了。

    孟熙苑的手都伸到他面前半晌,也不见他抬手去接,反而是看着孟熙苑的手发愣。

    “愣着干什么呀?”林镇海在季时宴的背后推了一把:“傻了是不是,还不搀扶公主去凤鸾宫,一会儿皇后娘娘该等急了!”

    “林镇海,你凶他干什么?”孟熙苑可不见得感激,反而瞪了林镇海一眼:“他第一次接触本公主,胆子弱点也是应该。”

    其实她的手也有点举酸了。

    可是面前这个男人实在太过出色,出色到孟熙苑忍不住朝他展示自己新做的丹蔻。

    他的眸深长,是不可多见的眼形,似乎含情,又似乎薄情,总之勾人的要命。

    还有那唇,雕刻一般,不算薄。

    都说薄唇的人薄情,那这样儿的,该是个深情吧?

    总之一脸冷淡的模样,令孟熙苑手痒心痒,恨不得见他露出别的表情来。

    这样禁欲的男人,如枝头高挂的清冷月光,摘下来才好玩儿。

    男人么,不是喜欢权势,就是喜欢女人的皮相。

    孟熙苑还不信,自己这长公主的身份,外加这副皇室传颂的长相,还拿不下区区一个男人?

    她可从来没有如同现在这般产生如此大的兴趣....就为了一个男人。

    正想着,那一脸冷然的男人退开一步,根本没有伸手接她手的意思:“微臣手脏,不好弄脏了公主的丹蔻,何况男女有别,以免辱了公主的清誉。”

    什么?

    他还拒绝了?

    林镇海在一边冷笑出声:“你多少是有些不知好歹了!”

    牵长公主的手,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求不来的事?

    这人要是脑子没有问题,也该识相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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