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曲蛰-《我在掌刑司无敌的那些年》
第(2/3)页
医馆的黎芸关门了,而陆邵岭和林鸿影也换班了。
长乐街街口,两道身影汇聚到一起。
很多人的元宵节已经到了尾声,而他们的元宵节,此刻才刚刚开始。
远处,正要回掌刑司的林鸿影远远瞥见。
总感觉自己是个悲凉的大灯笼。
自己势必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突破到九年真气。
他转身离去。
月色照耀下,林鸿影和自己的影子组成了一对儿。
来到河畔边。
陆邵岭和黎芸坐在桥头。
此时已至深夜,天上弯弯的皎洁新月,正瞧着河里那和它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,发出无声的疑惑。
河畔边,隐隐传来虫叫。
此刻,刚刚由寒转凉的气候,使得一些虫子已经开始渐渐冒了出来。
这些虫子,经历了冬季最严寒的时候,在寒退之时,开始破卵而出。
他们的成长,也将在春季最温暖和煦的时刻。
那喧嚣的西沽郡城,更是使得这些虫子们,在红尘滚滚,在世俗之气的笼罩下,重新洗练了一番。
黎芸手捧着鲜花,在月色下,那晶莹的皮肤显得更加诱惑迷人,像是去了皮的雪梨一般,一双大眼睛里面满是动人的色彩。
突然,黎芸说道:“陆笙,我们医馆的那个老郎中要退下去了,那个老郎中的儿子去年因为祸乱死了,一身医术也没有人继承,想要找个年轻人继承他的衣钵,以后便是算他半个儿子!你要不要去拜这个老郎中为师?学医,也是可以济世救人的!”在最后,黎芸还补充道,想要增加自己语言的一些说服性。
陆邵岭微微一愣,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少女。
而黎芸也直勾勾望着陆邵岭。
黎芸会说这样的话,这就证明在之前自己离开的那两天,这个少女曾度过的那一刻又一刻,内心不像那些普通百姓认为的那么平静,也不像陆邵岭想的那样坚韧勇敢。
那座告慰门下,每天都有着掌刑使的尸体被送了出来。
那么,什么时候会轮到她呢?
陆邵岭没有正面回答黎芸。
“放心吧,虽然最近天下是不太平,但是,我是不会有事的!”陆邵岭摸着黎芸的秀发。
黎芸轻轻低头。
“我知道你不会同意的,只是我在想,万一你同意了,但是,如果你同意了,还是我认识陆笙吗?”
“陆笙,你知道在我的家乡一种虫子叫做曲蛰吗,生而百难,百难却不死……”
“这是一种永远都不会死的虫,哪怕是肉身被碾碎了,剩下的躯体也会沉到地底,再次形成新的虫卵,从中再次孕育而出!”
“一只曲蛰,能够往复不断重生,甚至,能够熬死寿命远超他的人类,熬死人世间的一个朝代!”
“陆笙,你一定要成为一只曲蛰!”黎芸眼睛发红,轻轻靠在陆邵岭的肩头上。
“不管遇到什么,都能重新回到人世间!”
“嗯,好,不早了,我们回去吧!”陆邵岭拍了怕黎芸的肩膀。
两人相继从桥头跳下来。
“你捡一只虫子干什么?”黎芸有些奇怪道。
黎芸平时在医馆,手里经过的虫子的种类不知道是陆邵岭的多少倍,倒不会像普通女子一样还会怕虫子。
“捡回去,培养一下,说不定可以养成一只惊天大虫,把世间的邪恶全都吃干净了!”陆邵岭开玩笑道。
黎芸耸了耸自己的鼻子。
“我又不是那么容易被骗的女孩子!”
将黎芸送回家之后,陆邵岭回到家中,脸色轻轻一叹。
人总是生活在矛盾之中,前一刻,他还能为那些死去的掌刑使的家眷而勇闯人贩子组织,能为减少同僚的伤亡而不断灭杀白莲教。
而后一刻,黎芸的温声细语,又唤醒了他内心的牵挂,开始让他的心态产生微妙的变化。
在冒险这件事情上,又忍不住开始衡量迟疑起来,是否真的要去做。
陆邵岭捏了捏自己刚刚捡回来的虫子。
褐色,八足,头顶一红点……
这只小虫子在被自己捡到的时候其实已经快死了!
“世俗虫,生于春初元宵,人间世俗之气鼎盛,寿命颇短,不过十息……”
“唯有以真气,血液孕养,方能长活……”
“没想到,我还真有这运气!”
这是一种颇为少见的蛊虫,不是因为诞生的少,而是每次诞生之后,活的太短,很难在存活之际被人碰到。
第(2/3)页